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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7章小手冰凉(2 / 2)


“呵呵,小宁啊小宁,怪不得你逼我发誓,绝不能嫁给李东方。原来,是你喜欢他。”

坐在车里的林夕柔,呆呆望着太阳伞下的那对男女,也不知道过了多久,才傻傻的失笑出声,喃喃自语:“小宁,你这是何必呢?演戏那么累。其实,就算没有吴军的存在,只要你告诉我,你喜欢李东方,我也会立即远离他的。没办法,谁让我欠你的呢。”

手背上,忽然传来了丝丝的凉意。

林夕柔低头看去,才发现扶着方向盘的手背上,已经滴满了泪水。

“我怎么会哭呢?我怎么会哭!”

林夕柔用力咬了下嘴唇,迅速挂上倒档,轻点油门。

大红色的奥迪车,立即悄无声息的后退,随即调转车头,向来路失去。

车子远离庄宁别墅数百米后,林夕柔打开了CD,把音量直接拧到了最大。

特意改装过的超级发烧友音箱内,立即传出了动感十足的dj。

很巧,是一曲《小手冰凉》,很应景:“亲爱的,亲爱的,不要再让我的心受一次伤!你能否感觉到我的小手,冰凉――”

林夕柔不但小手冰凉,心更凉。

她一点也不明白,她上辈子究竟做错了什么,老天爷才这样惩罚她。

七岁那年,就被恶魔盯上,当着她的面,踢死了老羊倌,让她换上了恐男症,只为她在二十八岁之前,不许私自去接触任何男人。

参军第二年,父亲重病来青山住院,却没钱看病,妹妹哭着给她打电话,让她快点回来时,被恰好因为感冒去医院看医生的庄宁偶遇,慷慨解囊,父亲这才转危为安。

自此,林夕柔就把庄宁视为救命恩人。

很巧,庄宁上大学时,林夕柔又成了她的教官,进一步促进了俩人姐妹感情。

这也是为了庄宁,林夕柔能做任何事的根本原因。

当然了,林夕柔追随庄宁几年后,成了人人羡慕的振华集团三号人物,无论是地位还是经济上,都有了质的飞跃。

就在李东方出现之前,已经忘记吴军的林夕柔,以为她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。

可谁能想到!

吴军出现了。

庄宁――却以某种她不愿意承认的手段,来和她争抢让她动心了的男人。

“谁能告诉我,为什么会这样?

哈,哈哈。

这算不算是福无双至,祸不单行?

吴军要夺走我的人。

小宁,你却要扎透我的心。

我、我究竟做错了什么,才让你们这样对待我。

也许,这就是我命。

好吧,我认命。

我认命,还不行!?

哈,哈哈。”

当《小手冰凉》的高、潮部分激昂响起时,林夕柔也纵声狂笑,泪如雨下,前方的路很模糊,却猛地踩下了油门。

呜!

奥迪车发出一声低沉的闷吼,电掣般蹿出去时,惊起了路边树梢上的一只喜鹊,喳喳地叫着振翅腾空,向西方飞去。

当喜鹊喳喳地叫声,自头顶上飞掠而过时,深陷某种异样感觉中的庄宁,娇躯蓦然一颤。

清醒了。

她这才发现,红蓝相间的方格子衬衣纽扣,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李东方解开了,黑色的绣花小蕾,也被推了上去,脑袋深陷在稣胸内,正在耐心地,温柔地――

那种让她无法抗拒的异样感,就来自这儿。

让她想到了那会和他开的那个玩笑:“乖儿子,喊一声妈来听听。”

正道人渣立即喊了她一声妈,并说要吃――现在,他正在做那件事。

啧啧有声。

刚清醒过来的庄宁,又呆了。

不但她的初吻被这厮夺走,他还夺、夺走了本该是她丈夫才有资格享受到的待遇。

庄宁以为,她会狂怒,尖叫着把这个人渣咬死。

事实上,她却始终呆呆地看着他,任由这厮用他那根灵巧的舌头,做让她无比害怕――却又感觉无比刺激的动作。

大脑中,一片空白。

直到放在小圆桌上的手机,忽然爆响了起来,彻底打碎了当前无法描述的极度暧昧。

更像一股子无形的力量,促使庄宁猛地伸手,把怀里那个脑袋推了出去。

然后,她转身就跑,却忘记她正骑跨在他腿上,噗通一声蹲坐在了地上。

好疼。

脑袋被推开后,李东方也恢复了清醒。

发现她坐在地上,疼地直咧嘴后,下意识的伸手去拉她,却被庄宁抬手打开。

她羞愤的想去死。

就像她搞不懂,怎么会让这厮真吃――打开他的手后,庄宁才发现稣胸半露,慌忙掩上衣襟,哪儿还顾得上疼痛,扶着桌子站起来,一把抄起了手机。

她不敢去看李东方,只想立即做点什么,来转移当前无法描述的尴尬。

于是,庄宁看都没看来电显示,就立即接通了电话,呼吸气促的问:“喂,是、是哪位?”

“是我。”

她爸庄振华有些奇怪,和关心的声音,自手机内传来:“小宁,你的声音怎么不对劲?”

你女儿鬼迷心窍,刚给李人渣喂了奶,声音对劲才奇怪呢。

不知为什么,庄宁忽然这样想了,小脸更加通红,低头看着足尖:“我、我在爬山。呼,今天好热。不过,山顶上的风很凉爽。”

看着几米外庄宁的窈窕背影,李东方脸上的神色也很精彩。

心中,竟然升起了一股子惧意,就像孩子做错了事,等着被大人惩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