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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2章适时低头真英雄(2 / 2)

  洪承畴刚才透漏八旗军的动向,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。

  曹继武终于妥协了,向洪承畴顿首:“一定不辱使命!”

  喜怒不形于色的洪承畴,脸上露出了极为罕见的灿烂微笑。

  曹继武有才有魄力,更重要的是理性。理性的人做事,往往能顶得住世俗巨大的压力,做出最合适的选择,干出最令人意想不到的事。

  怒海争锋和配阴婚,这种颠覆人世观念的妄为,洪承畴自己不敢想象,更不敢去干。洪承畴不敢想不敢干的事,曹继武敢干,所以他开始打心眼里佩服曹继武。

  中套路很深的志士,全被洪承畴毫不犹豫地杀掉了,哪怕是曾经的好友、乡亲和恩人。因为最初的情怀过去之后,不可理喻的固执,让洪承畴根本看不起他们。

  干事的人,全凭实力说话。没有实力瞎固执,不会有什么实际意义。

  眼前的曹继武,显然不是那类人物。他也懂得适时低头。

  杏儿没有看错人!

  洪承畴很是满意,拍了拍曹继武的肩膀:“既然能带着一帮乌合之众,拉了几条破船,深入远海打败柳生。想必这陆战之法,你更在行。”

  紧接着洪承畴掏出一块腰牌,塞到曹继武手里:“我只要你在校场长脸,至于怎样带兵训练,那就是你的事了。两个月时间实在太短,要练出一支精兵,的确是不敢想象。但你是曹继武,我对你有信心!”

  曹继武揣了腰牌,郑重回道:“大人放心,曹继武愿以脑袋担保,定让那帮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,知道我们的厉害。”

  洪承畴点点头:“十万两白银,够吗?”

  三百人十万两白银,每人平均三百多两银子。一个中等人家,一年的收入,也就十两左右。三百两银子,差不多是三十年的收入。对普通人来说,这可是一笔巨款。

  经略使果然出手阔绰!

  然而曹继武的脑袋,摇的像拨浪鼓,洪承畴等人,震惊不已。

  王辅臣叫嚷:“大同一镇,三万将士,一年的军饷,才三十万两白银。区区三百人,十万两还不够?”

  曹继武缓缓回道:“八旗骑兵号称天下无敌,神一般的存在,所到之处,各路英豪纷纷望风而逃。人要打败神,谈何容易?我的兵源,是那些毫无经验的流民,这些人刁钻奸滑,要把他们练成精兵,又是谈何容易?”

  “而且只有两个月的训练时间,所以只能打造出一支步兵营。而在野战当中,步兵对阵骑兵,本就存在无法弥补的先天弱势。要想打败骑兵,步兵本身,不但要有强悍的体力和精绝的阵法,更重要是,要装备精良的兵器。”

  曹继武将自己的乌龙枪接好,递给王辅臣:“王大哥,这支乌龙枪怎么样?”

  王辅臣接在手里试了试,大赞好枪。

  孙思克也试了试,赞不绝口:“可拆可合,合则一丈,长枪无敌。拆则三段,各有所用。不但携带方便,而且远则铳,近则枪棍齐施,实乃是一支精巧绝伦的神兵利器!”

  曹继武微微一笑:“可以试试枪刃如何?”

  王辅臣闻言,立即拔出自己的腰刀,朝枪刃奋力劈去。

  只听“当”一声,腰刀竟然断为两截,众人大为吃惊。

  半晌,众人才回过神来,王辅臣和孙思克细细查看枪刃,竟然没有一点豁口,惊得说不出话来。

  曹继武问道:“王大哥,你这把刀值多少钱?”

  “少说也得一百两银子吧。”

  曹继武点点头,对洪承畴道:“精锐步兵营的武器,不能比王大哥的腰刀差,否则对付骑兵的巨大冲击,就成了烧火棍,没有一点作用。”

  孙思克吃了一惊:“一把刀就要一百两银子,再加上工钱,三百精兵,十万两白银,只能勉强给每人配三把刀!”

  想干大事,资本是必不可少的。洪承畴捋须沉思了一下,对曹继武道:“我给你五万两黄金。”

  “够了。”

  五万两黄金,大约四十万两白银,所以曹继武回答的简短肯定。

  洪承畴点点头,提笔写了条子,盖上经略使大印,递给孙思克:“曹继武所需的一切,接下来由你负责。”

  孙思克应诺,接了条子,转身去支取黄金。

  洪承畴安排曹继武道:“江南重文轻武,过几天秋闱,以你的武艺,把会元拿到手,估计也不太难。”

  接下来练兵,需要一个合法的身份。曹继武目前还是白身,受尽博格等人的排挤,洪承畴无法给他官职,所以秋闱势在必行。

  中了武举,有了军官身份,练兵就是名正言顺之事。将来八旗军如果恼羞成怒,也抓不到把柄。洪承畴虑事,相当的周全。

  见曹继武点头了,洪承畴很满意,拍了拍他的肩膀,叹息道:“说实话,你深谙海战,佟国器那里更需要你。一则因为你的战功,被博格私吞了,他辩挣不力,有愧于你。二则认为在我这里,你的才华施展空间更大,所以他才肯放你过来,你不要埋怨他!”

  “我知道,其实他待我很好!”

  乌龟岛海战,二金皆有重赏。因为曹继武的汉人身份,所以博格才明目张胆地私吞军功,朝廷也是睁一眼闭一眼。佟国器很是无奈。曹继武从来没有埋怨任何人的意思。

  曹继武如此宽心,郎廷佐赞道:“像老弟这样的英才,到哪里都不会被埋没的!”

  “郎大人过奖了!”

  这‘郎大人’听起来极为别扭,王辅臣忍不住笑出声来。

  王辅臣乃是御前侍卫,顺治亲自派他来辅佐洪承畴。可是目前,洪承畴还找不到合适的位置给他,于是安排道:“你若在此无事,顺便帮帮孙思克,料理些事务。”

  王辅臣应诺。

  曹继武收了乌龙枪,待向洪承畴告退,他却忽然转身进了内室。

  约一盏茶的功夫,洪承畴将龙甲拿了出来,递给曹继武:“听说你的那套,送给了王辅臣。我基本不上阵,这套本来也是你的,你拿去吧!”

  清国能人众多,作为主帅,洪承畴自然不用再上前线搏杀。所以龙甲再好,在他这里,也没多大用处。

  然而这只是洪承畴的表面说辞而已。龙甲乃是稀世珍宝,千金难求,怎能轻易送人?

  肯把珍贵的龙甲拿出来,说明洪承畴承认了曹继武和红杏的身份,这是作为心意,送给曹继武的礼物。

  曹继武接了龙甲,自然连连道谢。

  洪承畴盯着曹继武,目光柔和,语音充满慈祥:“外面住的不方便,你就回来,住杏儿的房间吧!”

  曹继武顿时愣住了。

  王辅臣在背后捅了一下,曹继武下意识地道谢。

  心高气傲的洪承畴,亲口认可了曹继武。

  杏儿如果能够看到这一幕,一定非常的高兴!

  想起红杏,曹继武滴下两行热泪,洪承畴的泪水,也在眼中打转,二人紧紧地抱在了一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