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英恰的妻子,林丹汗的妹妹——太松固伦,从內帐走了出来。
她膀大腰圆,一张脸盘子虽不至於丑陋,却也和秀美沾不上半点关係,眉宇间却有一股与生俱来的倨傲。
她手里拿著一根羊腿,正漫不经心地啃咬著。
“怎么这么晚才回来?”
见到妻子,贵英恰仿佛瞬间被抽走了所有力气,他踉蹌著扶住帐中的立柱,眼神变得格外混沌,大著舌头嚷道:“太松!我的好固伦!你来得正好!”
他挥舞著手臂,唾沫横飞。
“你听著!我们……我们马上就要打下青城了!哈哈!”
“到时候,大汗就是这草原上唯一的汗!唯一的!”
贵英恰的眼神在火光下显得有些狂热,他像是说给太松听,又像是说给自己听。
“这天下,到时候就是三分之势!大汗是刘备,那女真是曹操,至於南边那个汉家皇帝,不过是江东鼠辈!”
“而我!我贵英恰!”他挺起胸膛,重重地拍了拍,“我就是大汗的常山赵子龙!我要为大汗,在青城里杀个七进七出!”
太松撇了撇嘴,对贵英恰这些话早已失去了兴趣。
在她看来,她的丈夫,就是哥哥帐下最勇猛的狗。
反正只要是狗,都没啥区別。
死了这条,还有下一条。
“呕——”
话音未落,一股秽物猛地从贵英恰嘴里喷涌而出,溅洒在华美的地毯上,酸臭味瞬间瀰漫开来。
太松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跳著脚后退,捏著鼻子,满脸都是毫不掩饰的嫌恶。
她看都懒得看贵英恰一眼,直接用靴尖踢了踢嚇得僵住的那名小廝,呵斥道:
“还愣著干什么?把他拖到床上去!”
“是,是!”
巴特尔连忙跑了过去,使出吃奶的力气,才將烂醉如泥的贵英恰拖到了床铺上。
太松指著地上的污秽,又对巴特尔道:“打扫乾净再走。”
说罢,她將手上那根啃得七七八八的羊腿,隨意扔到了巴特尔的脚边。
“这条羊腿,赏你了。”
巴特尔顾不得擦脸上的血污,扑通一声跪下,重重地磕了个头,感激涕零地將那根骨头捡起来,揣进怀里:“多谢固伦!多谢固伦!”
他手脚麻利地將地面清理乾净,便躬著身子退出了帐篷。
床上,贵英恰发出了沉重的鼾声,他翻了个身,含糊不清地嘟囔著:“水……我要喝水……”
“知道了!知道了!吵死了!”
太松不耐烦地应著,转身从架子上取下一个皮水囊,走到床边,看也不看,就那么直接丟在了贵英恰的身上。
她转身坐到梳妆檯的铜镜前,在今日送回的几件首饰里挑挑拣拣。
但小部落又那里会有什么好货呢?
没多久太松便失了兴趣,转身来到床边,重重一躺。
很快便响起了如雷的鼾声。
帐篷內,一时间只剩下火盆里煤炭燃烧时发出的轻微噼啪声。
不知过了多久,黑暗中,贵英恰缓缓睁开了双眼。
那双眼睛里,分明没有半分醉意。
他静静地看著帐顶,脸上没有任何表情。
耳边似乎还迴响著宴席上的喧囂,那些部落首领们或真心或假意的吹捧,林丹汗志得意满的笑容,还有自己妻子那毫不掩饰的骄横。
他贵英恰,身为部落首领,娶了大汗的妹妹,却依旧住著“次一等”的帐篷,用著“次一等”的器物,连自己的妻子都看不起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