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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神睡务局第30节(1 / 2)





  但他惊恐地发现自己失去了自信的能力。

  他发现自己睡不着了,只要一闭上眼睛,满脑子都是过往的事情。

  那些被曾经骄傲的他忽视了的细节,排山倒海一样涌入他的脑海中,刺激得他头痛难忍。

  篮球馆里,自己弄坏了电子设施,和花栗一起被关起来,可他却把自己的衣服披在了自己这个罪魁祸首的肩膀上。

  第一次告白的时候,花栗站在他面前几乎要哭出来了,拧着自己的衣角不肯放,直到自己伸手握住他的手腕,把他拽进自己的怀里时他才晓得脸红,把脸埋在自己的肩膀里,牙齿细细地咬着他肩膀的衣服,小狗似的乖巧。

  自己和他一起打游戏时,他总是输,自己也从不爱让着他,可他也不生气不闹脾气,最多扑倒在他身上滚滚。

  高考前,花栗是那样认真地备考,有天,自己在他的书里发现了一张名片,问他是谁的,他吞吞吐吐地不肯说,实在辩解不了后,他索性耍赖似的缠上来,浅浅地吻自己的唇角。

  在复习的最后几天,自己打游戏睡着了,一觉醒来,就闻到饭熟的香气,花栗趴在桌子上睡得云里雾里。

  这些记忆越来越清晰,越想越深刻,几乎像是烙铁一样印在了顾岭的大脑皮层上,越痛就越让他难以放下。

  还有一件事,是连蒋十方也不知道的。

  他们准备去机场的时候,蒋十方悄悄发短信给花栗,要让他到机场来,他是看到了的。

  他一路上都心不在焉,望着窗外的大雨发呆,他那一刻清楚地知道自己多么想在机场看到花栗,他甚至暗暗下了决心,如果花栗追他到机场,他就换下一个航班走,身边的座位就换成花栗的。

  他想这个美好的情节想得太入神,以至于直到航班快要停止检票的时候,他还站在检票口磨蹭。

  后来尽管有些意难平,但顾岭想,花栗是放下了。

  回国后再碰上花栗,他也很轻松,尤其是听到他成了自己的粉丝时,觉得有趣得紧,索性瞒下了事实,想看花栗再次看到他会是什么表情。

  是的,他隐瞒自己真实身份,目的就是为了将来能见面。

  他竟然是在这两天才厘清自己的思路。

  然而现在他知道,假的,全他妈是假的,他打听到的消息,预想过的花栗的未来,全乱套了。

  看到花栗的腿时,他知道自己完了。

  当初,一切得来的太轻易,所以当他放手的时候,虽然有点疼,但也不至于撕心裂肺。

  现如今,那样撕心裂肺的真切的心痛,彻底打破了顾岭理智的壳子。

  ……真可笑啊,在他即将完全失去花栗的时候,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爱上了花栗。

  他开始像花栗一样失眠,仅仅是连续两晚不得安枕的感觉,已经煎熬得他受不住,而把自己拘在这么一方小小的轮椅上,所有的行动都必须倚仗轮椅进行。他逼着自己不说一句话,即使他以前就少言寡语,可真正让他失声,他才知道这是种什么样的感觉。

  这日子他只过了一天,就觉得自己要疯掉。

  ……花栗过了六年。

  他胆战心惊地体会着花栗曾经经历过的一切,昨天晚上,他看到花栗家里亮了灯,就隐约地猜他不愿再听自己的广播剧,所以睡不着,所以他小心翼翼地开了个剪辑有自己广播剧片段的视频,盯着那边暖融融的灯光,心里空落落的。

  花栗睡着后一夜未熄灯,他就对着那灯光枯坐一夜。

  早上,他想出去洗漱,轮椅却绊到了床脚,撞的力道有点狠,轮椅直接侧翻了过去,他直接摔倒在地上,轮子在他身侧空转,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,像是绞肉机一样狠磨着他的心脏。

  这时,他捏着的手机突然震动起来,他眯着眼睛才看清来电人是谁,接了电话后,思考了一下,还是发声了:“……喂?”

  蒋十方本来就是想确认他现在有没有找到安身的地方,结果那边一开腔跟吞了斤煤炭一样粗粝的嗓音,愣生生把他给吓住了:“顾岭?你嗓子怎么了?我跟你们工作室联系,他们说你昨天来要了套电脑设备就走了?你他妈上哪儿去了你?”

  顾岭缓慢地消化着蒋十方话中的内容,一天不说话,不思考,他觉得蒋十方的话有点难懂。他单手调转了轮椅的方向,笨拙地滑动,一面尽可能远离窗户,一面压低了嗓门:“不用管我。”

  蒋十方这两天也混乱得很,花栗的事情给他造成的冲击绝不比顾岭少,他抓着头发,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:“老顾,你……”

  顾岭打断了他,斩钉截铁的:“我的事情,我自己解决。”……不需要别人再插手了。

  蒋十方张张口,可也说不出更漂亮的话来了:“……对不起。”

  挂掉电话后,蒋十方盯着眼前半完成的翻译稿出神。

  说到底,自己和顾岭是一样的,自以为是,擅自下定结论,认为什么对别人好,就一股脑地把东西塞给别人,根本不考虑那到底是不是对方想要的。

  蒋十方把手机丢在了翻译稿上,心口闷胀。

  他手机的锁屏,是自己和陆离在漫展上的合照。

  盯着那张笑得花一样灿烂的脸,蒋十方愣愣地出神。

  喜欢一个人,是应该给他想要的一切。

  小花……陆离是喜欢的吧?

  可小花呢?如果小花也喜欢陆离的话……还有顾岭……

  蒋十方双眼失神,仰面望着天花板,嘴角的笑意彻底失去了往日的狡黠轻快。

  ☆、第40章 番外

  张一宵八岁时的某天,放学回家,家里就凭空多了一个十二岁的少年。

  他见过这少年,叫江侬,是父亲同事的儿子,长得倒是周正好看,唇红齿白的,但吓人得很,沉着脸往那里一坐,莫名地就让小张一宵想起一句话——

  会咬人的狗不叫。

  老爸一直坐在他的身边,一点没了往日活泼爱笑的样子,大手压在江侬的头上轻轻摩挲着,见张一宵站在门口一脸懵,就站起来冲他招手:“小宵,过来,你见过的,江侬哥哥。从今天起他就是你亲哥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