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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王穿书成反派女配(美食)第12节(2 / 2)


  小心捏起一块金黄的油渣,秦朗侧过头呲着两个细细的门牙一点一点啃着香喷喷的美味。这是他自己研究出来的小妙招,慢慢啃着吃,一块油渣能吃很久。

  眼看秦朗投入地眯着眼吃油渣,将军不乐意了。刚开始时,将军还端庄地坐着,一双狗眼认真地看着小主人,指望着小主人能赏它一个油渣。可等啊等啊,口水都流了一地了,小主人却连一个眼神都没给它。

  “嘤嘤嘤……”将军哼哼了几声,试图引起秦朗的注意。

  秦朗侧目看了将军一眼,就是这一眼,给了将军一个信号。狗子突然咧开嘴吐着舌头“哈赤哈赤”笑了,大大的尾巴有节奏的摇晃着。四目相对间,秦朗察觉到了一丝奇怪的不妙。

  就在秦朗思索着这股不妙代表着什么时,将军突然动了。

  黑色大狗站起身,机灵地闪身凑到秦朗身边,在秦朗没有反应过来之前,飞快探头拿舌头一卷,吧唧一口把碗里剩余的两个油渣给吃了。

  边吃边快乐得发出了呜呜的声音,尾巴飞速晃出了残影。

  呜呜呜好好吃。

  大黑凭本事抢来的肉肉,大黑好喜欢!

  秦朗面对空碗直接傻了眼:“……”

  没、没了?!

  狗子吃完后还觉得不够,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巴,随后鸡贼地盯上了小主人手里那块还没吃完的油渣。它眼睛转了转,狗狗祟祟地抬头拱向了小主人的手,先安慰似地舔了舔秦朗的手指,秦朗以为这是将军在跟自己道歉,心中刚刚一软,只见下一秒狗子已经卷走了他手里残余的油渣,一边发出噫呜呜噫的狂喜声一边蹦蹦跳跳地飞快逃脱了现场。

  嘿嘿,这是大黑凭本事得到了第二块肉肉!

  大黑好棒!

  冷风裹着湿漉漉的水汽吹来,糊了秦朗一脸。看着大狗圆润的屁股,秦朗咬住了嘴唇。他不停地告诉自己不要和一条狗计较,可是越是强忍,他的情绪越发不可收拾。

  “哇——”

  秦朗实在没憋住,对着空碗嚎啕大哭,“狗叼走了我的油渣,哇——”

  听到秦朗的哭声,秦易愣了一下,他已经很久没听秦朗这么哭过了。

  普通人家的兄弟年纪相差不大,而秦易和秦朗却是个例外。秦朗是爹娘的老来子,秦易十二岁时,秦朗才呱呱坠地。面对比自己小一轮的弟弟,秦易一开始时并不喜欢他。

  在他看来,秦朗太娇气了,饿了困了会哭,磕了碰了更会扯着嗓子嗷嗷直哭。那时的他早已能独自上山打猎,而他的弟弟却在蹒跚学步牙牙学语。让这样的他窝在家里带秦朗,对他而言是世上最大的折磨。

  后来官府发来了通知,秦家要派一个人去服兵役。父亲年迈弟弟尚幼,纵然心中不情愿,秦易还是顶了上去。离开家时,秦朗不到两岁,他已经不记得那一日爹娘对自己说了什么,只记得糊了一脸泪的秦朗死死抱着自己的大腿,含糊不清地喊着“兄长别走”。

  军中四年出生入死,原想着挣个军功回家光宗耀祖,却不料等到的是娘死爹重病的消息。等他跨越了千山万水归家时,偌大的家里只剩下了秦朗一人。

  犹记得归家之后第一次看到秦朗时,年幼的弟弟白着一张脸低着头连自己的眼睛都不敢看。分别的时光让他们兄弟变得更加陌生,记忆中那个糊了一脸泪的哭包弟弟变成了他不认识的模样,秦朗从一个娇气的小哭包变成了一个听话懂事的弟弟。

  秦易放下手中的刀,快步走出了厨房,看着哭得脸色通红的弟弟有些心疼。他责怪地看了将军一眼,同时伸出手指向了墙角的位置。将军委屈地哼哼了两声,然后垂着尾巴低着脑袋贴着墙角小心翼翼地缩成了一团。

  收拾好将军之后,秦易走到了秦朗身边,扯起衣袖轻轻擦拭着秦朗脸上的泪痕:“不哭了,兄长已经教训了将军。碗里还有很多油渣,兄长给你拿。”

  原以为秦朗得到新的油渣之后会收起眼泪,哪知道自己的声音和动作越是轻柔,秦朗的眼泪掉得越凶。秦易的衣袖被眼泪打湿,不知何时秦朗已经拱到了他的怀里放声大哭。

  秦易笨拙的搂着弟弟瘦弱的身体,一时有些充楞。他再怎么迟钝也能看得出来,弟弟这一哭并不只是因为油渣被抢了,反而像是要将这些日子承受的委屈和酸涩发泄出来。

  平日里秦朗连说话的声音都不会大声,即便有什么委屈或者需求也从不对自己表达。除了前几天卖俊俊时他哭了一场后,这是归家后第二次听到秦朗哭。

  也是秦易第一次意识到原来自己的弟弟还是个孩子,秦朗不是真正的成长了,而是在双亲去世之后,在他这个严厉而又少见的兄长面前故作坚强。

  作者有话说:

  将军:大黑委屈,大黑心里苦e(┬┬﹏┬┬)3 ,有没有人来哄哄汪?

  第20章 第二十章

  ◎红烧肉和爆炒猪肝◎

  简嘉捡了几块油渣装在小碗中,待秦朗不再嚎啕大哭只是靠在秦易怀里抽噎后,她将小碗放在了秦朗手边:“大黑坏,我们今天不理它了,一会儿做了好吃的红烧肉也不给它吃。”

  秦朗扁着嘴巴,眼泪汪汪地看了看大黑的方向,看到狗子委屈成了球,他又开始心软了:“还是给它吃吧,我不生气了。”说来也怪他自己,兄长明明提醒过他,让他吃东西的时候把碗放在桌上,不要随手放在低矮之处,将军从不觊觎饭桌上的饭菜,但是饭桌下的食物它都会默认成自己的。

  明明是自己忘记了这事,还好意思嚎啕大哭……秦朗抬起眼睛瞅了瞅秦易的脸,又看了看秦易胸口的一滩水迹,然后低着头坐直了身体,不好意思地从兄长怀里退了出来。如果地上有一条缝,他一定毫不犹豫钻进去。

  这时二叔从门外走了进来,他身穿蓑衣,一手提着存放着内脏的竹篮。秦朗连忙揉了揉眼睛,起身快步向着二叔跑去:“二叔,我来帮你。”二叔来得太及时了,要不然他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兄长。

  看着秦朗瘦弱的背影,秦易眼神愧疚,作为兄长,他确实不够观察入微,竟然没能发觉弟弟的异常。不过没关系,将来的日子还很长,他们兄弟还有很长的时间能互相了解彼此。

  “秦易,有个事想和你商量一下,你看我们要不要给朗儿找个夫子?”正好秦易的目光落在秦朗身上,简嘉觉得自己可以提一提关于朗儿的事,“朗儿已经七岁了,正是应该启蒙读书的年纪。他性格文静,又喜欢练字看书。回头我们看看哪家学堂或者私塾的夫子脾气好学问高,把朗儿送去吧?”

  第一次见秦朗时,简嘉还以为他是个四五岁大的孩童。后来才得知,他已经七岁了。大景的孩童五岁就能启蒙,秦朗虽然晚了两年,可现在启蒙也还来得及。

  秦易惊讶地看了简嘉一眼,而后转过头,沉默地凝视着秦朗的背影。简嘉说的事情他去年就考虑过了,他自己能识文断字,当然不希望弟弟目不识丁。

  可是找人启蒙这事说起来容易,做起来太难了。

  如果秦家位于村镇倒也罢了,可是秦家远在山中,方圆五里内连人家都没几户,更别说私塾了。朗儿五岁时,爹娘就曾经送他去过村外的私塾。那私塾离家有八里路,每天天不亮爹或者娘就要翻山越岭送朗儿去读书,吃过午饭没多久,又要翻山越岭去接他回来。

  一来一回,每天的时间都花在路上了。后来娘出了意外,爹一人无法接送朗儿,读书的事就这么耽搁下来了。

  去年的时候,秦易想着家中有俊俊,接送朗儿应该不是难事,于是动过继续送朗儿去读书的心。可是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太天真了,每天光是往返于山林和镇子已经耗费了他太多的精力,若是再多个接送朗儿的事,他实在分身乏术。

  而且山外的那家私塾他去看过,夫子是个只会死记硬背的老顽固,入学的孩童顽劣不堪,秦易并不觉得朗儿能在那里学到知识。

  想找个离家不太远,夫子又有学识的学堂太难了。秦易回过神,轻叹一声后,将自己考虑的难点告诉了她。

  经过炖煮,锅中的红烧肉散发出了独有的香味,那香味像是长了眼睛似的,专门往人的鼻腔中钻,惹得五脏庙都闹腾起来了。嗅着熟悉的肉香,简嘉的心情格外放松,她看着沉默思索的秦易,就知道他在为难什么。简嘉目光悠远地看着院外烟雨朦胧的天空:“事在人为,要是中途遇到什么困难,我们可以再想办法解决,你觉得怎么样?”